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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学生公寓行为规范
2022-09-14 13:11  

长春光华学院学生公寓行为规范

1、遵章守纪。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守则》及《长春光华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2、团结友爱。尊敬学长、学姐;关爱学弟、学妹;关心同学,乐于助人。不揭他人短处,不做有损他人人格的事,努力维护自身良好形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团结友爱,和谐相处。

3、勤学明辨。追求真理,相信科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务求实效。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抵制不良风气,拒绝传播邪教思想,努力营造舒适安静的生活和学习氛围。

4、有礼有节。尊敬师长及工作人员,视师长为父母,遇见师长要问好。讲礼貌懂礼节,进出他人房间要敲门,与老师、同学、工作人员接触要以诚相待、礼让为先。

5、举止高雅。行为得体,举止文雅。不吸烟、不喝酒、不说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自觉抵制黄、赌、毒。

6、勤俭节约。提倡俭朴,节约用水用电,以铺张浪费为耻,以勤俭节约为荣。

7、卫生清洁。珍爱和维护美丽校园,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和生活空间卫生洁净,珍惜和爱护他人的劳动成果,积极保护整洁温馨的住宿环境。

8、爱护公物。珍惜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爱护公寓内的设备和设施,共同监管公共设备和设施,不在墙壁或其他设施上书写、张贴广告或寻物启事等。

9、热爱生活。按时学习、按时洗簌、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勤洗、勤清、勤晾晒,不吃来路不明和不健康的食品,不在寝室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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