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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疏散预案
2018-11-14 15:16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疏散预案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由于居住人员密集,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件,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为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确保宿舍内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校学生公寓的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公安部、教育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安全工作不是中心胜过中心的安全第一的工作思路。

(二)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吉林省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的总体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生公寓区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安全事件。

 二、学生公寓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加强纪律约束,增强防范意识。公寓辅导员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每位学生都做到“八个不许”,即:不许在公寓内保存或使用各种违章电器、炉具;不许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许在公寓楼内抽烟;不许在公寓楼内使用明火;不许私接拉乱电线;不许在楼梯上楼道内追逐打闹;不许从宿舍阳台向外探身张望等;不许从窗户向外抛射物品。

(二)加强对公寓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教育公寓管理工作人员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公寓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公寓楼内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本预案所规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恰当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以及做好对突发事件预防工作。注意信息的收集和汇报,力争做到“四个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三)做好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公寓管理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公寓楼内的各种电器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并做好登记和签字。做到“四个保证”,即:保证设备设施不丢失不移位;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设施在应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四)强化在位率,责任到人。学生公寓楼的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当班制,手机24小时开机。认真落实各种登记制度,督促学生严格落实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五个掌握”,即:封寝后在位人数要掌握;晚归、不归人员去向要掌握;晚归人员归寝时间要掌握;水电运行状态要掌握;夜间安全情况要掌握。

(五)加强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公寓辅导员每天对本栋楼的各个寝室和公共场所要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对重点寝室和重点人员至少进行二次检查;公寓门卫每天午夜前后各巡查一次公共场所;物业公司的保洁员每天不定期的巡查公共区域的水电运行情况;公寓管理处每月对每栋楼的各个楼层公共场所和部分寝室进行抽查。做到“六个没有”,即:没有漏水漏电和乱接电线;没有违章电器和管制刀具;没有易燃易爆品和明火器具;没有乱写乱刻和乱贴单据;没有喝酒打麻将等赌博行为;没有乱吵乱闹和打架行为。

(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工作。做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消防演练、安全常识宣传等安全教育普及工作,通过普及安全教育让广大学生和公寓管理工作人员做到“四个掌握”,即:掌握各类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规律及特点;掌握一定的自救知识和自救方法;掌握消防器材设备的使用方式和方法;掌握紧急疏散预案、疏散通道走向和疏散集合地点。

 四、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

 1、查看火情。如学生公寓出现失火情况,发现火情学生在火情初起时,应先自行组织灭火,同时报学生公寓辅导员或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公寓辅导员或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应马上切断起火宿舍和左右相邻两个宿舍的电源或公寓楼总电源,并报告学生公寓管理处领导,然后立即到达现场查看火情。

 2、报警。如失火为一般性火情(火势较小、发展较慢,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先报学校保卫处校园110值班室,由学校保卫处根据情况进行处置。如火势较大,依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报保卫处拨打“119” 报警电话(讲清失火单位和部位,火势的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3、灭火。如火势较小,为一般火情,公寓管理人员要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尽可能利用救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对初始火灾进行扑救,并等待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的到来。当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或已发生险情,公寓管理人员和现场学生要以人的生命为第一位,立即撤离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前来灭火。

 4、疏散。火灾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开启疏散通道,按照疏散预案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到达集结地负责清点人数,确保楼内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5、自救。一旦发生火灾,公寓管理人员和广大学生要保持冷静,并根据情况积极采取自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

 6、善后处理。 火灾发生后,公寓管理人员和学生要配合消防部门和保卫处做好现场保护和调查取证工作。取证完毕后,负责组织清理现场,安置受损宿舍学生住宿。

(二)发生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

 学生公寓发生失盗、打架斗殴、校外人员寻衅滋事及其他治安或刑事案件时,公寓管理人员、当事人或目击者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置:

 1、报警。迅速拨打校园报警电话,向校园110报警,说明具体地点和简单情况。

 2、报告。及时向当事人所在的楼栋报告给公寓辅导员,公寓辅导员第一时间向公寓管理处领导报告。

 3、处理。

1)保卫处工作人员、学生公寓管理处人员和教学院辅导员要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隔离当事人,同时疏散围观人员。如当事人不听制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2)公寓辅导员配合保卫处工作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违法案件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于失盗事件,公寓辅导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保护好现场,以利于学校保卫处和警务人员调查取证。

4)公寓楼辅导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汇报所了解情况。

(三)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如发生地震、台风、强降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应对:

 1、通报信息。对于台风、强降雨、雷电等可准确预知情况,公寓辅导员要根据气象预报和上级通知,及时向学生通报情况,做好预防知识宣传和信息传达工作。对于地震等不能准确预知的自然灾害,如接到上级的地震预警时,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做好避震自救常识的宣传教育、信息通报,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2、做好防范。

1)台风、强降雨、雷电发生前,公寓辅导员要对公寓楼各种设备设施及公共场所门窗进行检查,学生要对本宿舍门窗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台风、强降雨、雷电发生时,学生公寓工作人员要对公寓楼内设备设施及公共场所门窗进行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学生要保持冷静,关闭寝室电源并将各种电器从插座上撤下,留在宿舍内不要外出,关好寝室阳台门窗,不要到阳台处观望。

3)地震等事前没有预知的自然灾害发生时,首先要保持镇定,不要匆忙逃离公寓楼,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意外人身伤害。其次发现人员要大声呼叫,提醒学生利用周围条件积极自救。主震过后,公寓管理人员要迅速切断公寓楼电源,以防发生次生灾害,并立即组织学生从宿舍楼内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

 3、实施救援。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当地政府和学校统一安排,积极开展灾害现场救援工作。

(四)发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疫情性传染病的处理预案

 学生公寓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学生突发疾病、或发现疫病性传染病时,要根据情况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及时汇报。

1)如学生出现人身伤害或各种突发疾病(如晕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时,当事人、发现人员或学生公寓楼值班人员应立即拨打校医院值班电话报告值班医生,同时报告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学院辅导员,以上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往事发现场。

2)学院辅导员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学生公寓管理处将相关情况向学生处进行汇报。

 2、恰当处理。

1)公寓辅导员配合校医院值班医生进行紧急救治,并安排急救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受伤害或患病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报请保卫处、教学院辅导员,并配合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做好周围学生的思想安抚工作。

2)如学生发病原因疑似为食物中毒,不要清理学生的呕吐物及现场,以备检查。同时应立即对其它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其他有类似症状的学生,以便进行救治。

3)如怀疑为传疫情性传染病,应立即关闭本幢宿舍楼大门,禁止学生出入,学生公寓管理处应立即向学生处及相关应急处理机构汇报。

(五)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防止和及时处理学生公寓区发生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集体罢餐、罢课、聚众闹事、未经批准集体外出等各类学生群体性事件,相关工作人员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置:

 1、做好预防。

1)公寓辅导员人员、学生各级组织和骨干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尤其是在国内外发生重大事件、重大节日、学校举办重大活动、毕业生离校等敏感时期,全体公寓管理人员要全员当班,并深入学生寝室走访了解情况,做好稳定安抚工作。

2)公寓辅导员、学生各级组织的骨干在学生公寓楼发现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可能引起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大、小字报、标语、横幅、言论等信息时,要立即向学生公寓辅导员汇报。学生公寓管理处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并及时向学生处汇报,由学生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置。

 2、迅速报告。一旦发生学生群体性事件,公寓辅导员应立即向学生公寓管理处工作人员报告。学生公寓管理处接到报告并进行调查了解后,立即向学生处报告,同时向学校保卫处和各教学院进行通报。

 3、妥善处理。

1)公寓管理处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启动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向上级报告工作。

2)协同相关学院学工办书记、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安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3)公寓管理处协同学工办书记、辅导员、保卫处、学生处对事件发生原因、过程进行调查。

4)依据调查结果和学工处意见提出处理意见。

5)协同学校宣传部门要做好媒体采访及新闻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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